113年1月8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獎勵方式:學生依榮譽卡張數選擇任一學期末兌獎。
榮譽卡張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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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獎
2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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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獎
5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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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獎
8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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兌換
獎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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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與校長合照,製作榮譽狀1張。
2.文具或禮品1份。
3.期末摸彩劵1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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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與校長、理事長合照,共進午餐,製作榮譽狀1張。
- 麥當勞兒童餐1份(或等值物品)。
- 期末摸彩劵3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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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與校長、理事長合照,製作榮譽狀1張。
- 超商7-11禮券(兌換獎項以當次公告為準)。
- 期末摸彩劵5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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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1.已兌換過的榮譽卡不可重複兌換使用,未兌換點數可於下學期累計。
2.每年5月及12月公告榮譽制度「兌換獎項」等相關內容與注意事項。
3.每學期末摸彩劵抽獎,獎品為低、中、高年級各年段一台腳踏車。
4.榮譽護照內第1~28格由學校老師們配合班級榮譽制度或教學需求等可自行運用,唯標準請多加協助把關,請勿由學生自行蓋章及書寫。
5.榮譽護照第29、30格為「學校活動專用章」,凡參與班親會、親職講座、親子活動等,方可蓋章,可由導師認證,只需簡要填寫清楚日期及活動,無法確認是否確實有參加時,請交由學校行政人員處理,請勿由學生自行填寫或蓋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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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5日(三):上午7:50分穿堂集合,六年級拍攝榮譽狀,請勿遲到,以免影響第一節上課時間
5月29日(三):上午7:50分穿堂集合,一至五年級拍攝榮譽狀,請勿遲到,以免影響第一節上課時間